安徽靈璧縣七旬老人湯尊自費反腐,成功扳倒9名幹部後,落下了一身債務。日前,靈璧縣信訪局在召開聽證會後,決定讓湯尊所在的向陽鄉政府對其補償4.3萬元,不讓英雄“流血又流淚”。(4月28日《市場星報》)
  近年來,隨著中央反腐力度的加強,民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鼓舞,從最初的記者、名人實名舉報,到情人、前妻揭腐,再到七旬老人的自費反腐,這樣形勢一片大好的情形,值得欣慰。但更應該從給力中看到不足,找出誤區和紕漏。老人自費反腐獲賠償,看似皆大歡喜,實則得不償失。
  反腐,本應是紀委和公檢法的職責,奈何淪落到讓一位七旬老人自費的地步?當老人向紀委舉報多名村幹部的貪腐行為,要求查清村裡的賬目的時候,事實上,已經給紀委部門提供了線索,並且指明瞭賬目可能有問題,但是為什麼紀委沒有主動介入?或許,當地紀委會說,老人沒有證據,但如果反腐都靠民眾來提供證據的話,那紀委的存在意義又在哪裡?
  更讓人感覺憋屈的是,如果這位老人有足夠的資金支撐也就罷了,關鍵是他還是舉債反腐。當地紀委竟然能夠“容許”老人自費,其懶政之心態,或者說是避政之心思暴露無遺。
  我們不妨設想一下,如果老人沒有堅定地決心和自費的狠心,按照當地監督部門的態度走,這個舉報很可能會流水,貪污腐敗的行跡無法曝出,貪官也就會逍遙法外。問題是,他們也沒有想到,老人竟然自己成立了清帳小組,自己承擔一切費用,最後成功的扳倒了9名幹部。
  在這裡,老人及其清帳小組,實際上扮演了監督部門的角色。那麼,我們不禁要問,當地政府和監管部門都做了什麼?鄉政府授權給老人成立清帳小組,紀委在老人清查完拿出證據後,象徵性的複查一下,然後就剩下給老人頒發賠償金的光榮任務了。試問,只做這些雞毛蒜皮之事的有關部門,憑什麼拿與職責對應的工資?
  當地政府人員說,“老湯由此花的錢應由政府買單,決不能讓英雄‘流血又流淚’。”看似煽情催淚,實則問心有愧。政府用什麼來買單?還是納稅人、當地老百姓的錢。也就是說,當地的政府人員貪污了,村民自費調查,追回贓款,監督執法部門卻領著納稅人給的工資坐享其成,完了再用納稅人的錢給村民補償,這是一筆糊塗賬。轉了一圈下來的結果就是,老百姓養了一幫閑人。
  因此,一定要釐清老人自費反腐獲賠償,這背後的糊塗賬。這哪裡是政府慈悲大發揚正義,分明是,一毛未拔假好人。
  文/王磊  (原標題:自費反腐獲賠償是筆糊塗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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